快速操作
我要办理
选择要办理的事项,直接定位到对应操作说明。
投诉工单没有派单环节,只能直接指派负责人处理。其状态流转为:
待处理 → 待验收 → 已验收 → 待评价 → 已评价
└→ 已取消(允许取消的状态下可转入)
操作入口: 管理后台 → 租后 → 投诉服务。
操作前提: 项目已启用投诉服务。
操作步骤:
- 进入「租后 → 投诉服务」,点击申请新建投诉,填写投诉人、关联房源和投诉内容后保存;租客也可在租客端自行提交投诉。
- 在待处理投诉的「更多」中选择「指派」,指定负责人并填写备注。
- 负责人处理完成后选择「完工」,填写处理内容;工单进入「待验收」。
- 验收通过后进入评价环节,由后台或租客端评价后关闭;未解决时可取消并填写原因。
完成标志: 投诉详情中显示完整处理过程、验收结果与评价记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