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办理
选择要办理的事项,直接定位到对应操作说明。
租客预定是看房与正式签约之间的衔接环节:先预定可锁定房源、收取定金并约定最晚签约日期,之后再由预定发起签约。本菜单办理后台创建预定、租客自主预定的确认,以及变更、退定、罚没、作废等异常处理。该菜单的显示以您账号权限为准。
一、新增预定
操作入口:房态 → 单击目标房源弹出菜单 → 选择「租客预定」;也可进入合同 → 租客预定 → 添加预定。
操作前提:
- 目标房源当前为空置状态,且不存在未签约、未退定、未作废、未转移、未罚没的其他有效预定(同一房间不允许重复预定)。
- 项目已完成预定规则配置(定金方式、有效期天数等);未配置时页面会提示,请先完成配置再添加预定。
- 需要使用「线上协议」时,应确认电子签约余额充足并已配置预定协议模板。
操作步骤:
- 在房态中找到目标房间,单击弹出菜单,选择「租客预定」;或在合同 → 租客预定中点击「添加预定」。
- 选择预定方式:选择「线上协议」或「线下预定」。选择线上协议时,定金支付方式固定为「线上支付定金」;选择线下预定时,可按页面选项选择定金支付方式(现金、支付宝、微信、转账、其他)。
- 选择房源并填写预定人:核对房源地址,填写姓名、手机号码、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。
- 填写预定信息:填写预定金额、预定商议月租金、最晚签约日期和预计租住时长;根据需要补充备注和附件。
- 核对并保存:确认预定签约人和预定签约日期等信息无误后,点击「保存」。
| 字段 | 填写说明 |
|---|---|
| 预定方式 | 线上协议:租客在线确认预定协议并在线支付定金;线下预定:线下完成预定登记,定金支付方式按页面选项选择 |
| 预定人信息 | 姓名、手机号码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,必填 |
| 预定金额 | 即定金金额。是否可以修改,以项目的预定规则为准(规则可设定为固定金额、按比例或一次性定金,并可限定是否允许修改金额) |
| 预定商议月租金 | 与租客商议的月租金,签约时将带入合同供核对 |
| 最晚签约日期 | 租客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签约,逾期按业务规则处理(见 6.2.3) |
| 预计租住时长 | 预计租住的月数 |
| 备注、附件 | 选填,用于留存沟通记录与凭证 |
完成标志:页面提示「预定添加成功」,可在合同 → 租客预定中搜索到该记录;系统同步生成定金账单,并将房源房态更新为预定。
二、租客端自主预定与后台确认
租客不经过管家,可直接在租客端挑选房源并提交预定申请,后台审核确认后由租客在线支付定金。
租客端操作流程(租客自行完成):
- 在租客端选择相应的门店。
- 选择房型,点击「立即预定」,按提示登录。
- 选择房间、填写信息,提交预定申请。
后台确认步骤:
- 进入合同 → 租客预定,筛选状态为「待确认」的记录,找到该租客的预定申请。
- 核对预定人、房源和申请信息后,在「操作」中选择「接受预定」,点击「确定」。确认后预定进入「待支付」状态,系统锁定房源、生成定金账单,并向租客发送短信通知付款。
- 如确认不接收该笔预定,选择「拒绝预定」并填写原因,预定变为「已拒绝」。
- 租客未付款时,在「待支付」列表的「操作」中选择「提醒付款」,点击「确定」,系统再次发送短信提醒。
定金时效注意:预定定金的支付有效时间默认为 1 小时,超出后预定自动失效(作废);项目可按业务需要自行配置定金支付有效期,以实际配置为准。
完成标志:接受预定后记录状态变为「待支付」;租客在租客端完成定金支付后,记录进入「待签约」列表,即可继续办理签约(见 6.1.1)。
常见问题处理:后台看不到「接受预定」或「提醒付款」按钮时,先核对记录当前状态(仅待确认可接受/拒绝、仅待支付可提醒付款);如仍看不到按钮,请联系您的系统管理员开通相应权限。
三、预定变更、退定、罚没与作废
操作入口:合同 → 租客预定 → 找到目标预定 → 操作。页面可用操作由预定状态决定。
| 处理类型 | 适用情形 | 页面需要填写 | 资金与数据影响 |
|---|---|---|---|
| 预定变更 | 换房、换人、推迟签约时间 | 选择「变更房间」「变更最晚签约日期」或「转移人员」,并填写对应信息 | 仅「待签约」状态可变更;变更房间/人员时,原预定变为「已转移」,系统创建新预定并生成新定金账单,原定金账单作废;仅变更签约日期时直接更新原预定,不新建记录。变更前要求定金账单已完成支付 |
| 租客退定 | 租客放弃预定、退还定金 | 填写退还金额、退款途径及账号、退定备注,并可上传退定凭证 | 预定变为「已退定」,自动生成退款账单,释放房源;线上支付的定金可继续使用「线上退款」原路退回,不可重复申请 |
| 定金罚没 | 超过最晚签约日期仍未签约等违约情形 | 核对预定人、预定房源和定金金额,填写罚没原因 | 预定变为「已罚没」,定金不予退还;罚没后可按页面提示作废预定,终止该笔业务 |
| 作废预定 | 预定登记有误或不再办理 | 填写作废原因 | 预定变为「已作废」,释放房源;定金已实际收取的,应先通过退定处理资金,不要直接作废 |
操作步骤:
- 按预定人姓名、手机号或房源查找记录,先核对当前状态、预定房源和定金金额。
- 在目标记录的「操作」中选择需要处理的业务;若页面未显示相应选项,请先检查预定状态,如仍无对应按钮请联系您的系统管理员开通相应权限。
- 按页面字段完成填写,提交前再次核对目标记录和影响结果。
- 页面提示成功后,刷新列表,核对更新后的状态、关键信息和操作记录。

完成标志:处理成功后,可在预定列表中找到原记录,核对更新后的状态与操作记录;涉及退款的,继续核对退款状态(未退款 → 退款中 → 完成线上退款)。
四、预定状态说明
预定从创建到结束的状态流转如下,建议先理解状态流转,再对照列表页签筛选处理:
| 当前状态 | 状态含义 | 页面可执行操作 |
|---|---|---|
| 待确认 | 租客端提交的预定申请,等待后台审核 | 接受预定、拒绝预定 |
| 待签字 | 线上协议待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| 邀请签字、作废预定 |
| 待支付 | 已确认(或签字完成),等待租客支付定金,默认 1 小时时效 | 提醒付款、作废预定 |
| 待签约 | 定金已收妥,可办理签约 | 签约、租客退定、预定变更、定金罚没 |
| 已签约 | 已转为正式租客合同 | 查看合同(后续在租客合同中处理) |
| 已退定 | 已办理退定 | 线上退款、查看退款(按页面显示的退款状态处理) |
| 已罚没 | 定金已罚没 | 作废预定 |
| 已作废、已拒绝、已转移 | 业务终止或已转移 | 查看记录;如需重新预定,重新创建 |
衔接说明:「待签约」状态下点击「签约」,系统打开租客签约页面并带入预定对应的房源、预定人信息与商议月租金;签约完成后预定自动变为「已签约」。同一房源若存在未支付的预定,签约时该预定会自动作废并作废定金账单。
常见问题处理:租客称已付定金但预定仍为「待支付」时,预定状态不能单独作为收款依据,请到财务 → 账单流水用客户、房源地址、门牌号或支付流水号搜索定金收款记录核对;线上支付的还可到钱包 → 交易流水核对。更多问题见 6.10。
